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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4-10-3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学费实行收费制度,学费标准执行湖北省文件规定,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同时,为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对研究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减免对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减免标准

第一志愿或初试成绩高出国家线50分以上被录取者每学年减免学费4000元,其他每学年减免学费3000元。  

三、减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者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不能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四、减免管理

研究生处根据考生录取及报到情况提出减免学费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本细则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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