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一)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大前提下,我校内部治理机构不断完善,党委、行政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校行政和校学术委员会比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校行政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未加任何干预;学校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
(二)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在既往发展的基础上,正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探索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这将有效推进学校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居安思危。学校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在深化内涵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等方面所面临的任务、困难和挑战。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2017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专题会议。依托各级学术组织,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术咨询、学术评议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有效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1、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听取相关学科发展专题汇报,对《学科带头人及校级研究所设置方案》等制度进行审议,深入分析学科发展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建言学校全局战略,形成咨询意见
校学术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十堰市“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到的商用车研究院、汽车产业、智能装备等内容进行研讨。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建言献策,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
3、严格把握学术标准,积极推荐优秀成果、选拔优秀人才
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奖励、专家申报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通过会议择优推荐教学名师、十堰市优秀人才等。
4、推进师德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行为
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规划、咨询建议和总结。2017年,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校学术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1、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作风提供制度保障。
2、深化院系学术委员会工作关注度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基层学术建设的作用。
3、增强师生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多方面多形式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宣传和学术活动。
4、主动谋求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议、评定、咨询事项,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