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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2019-07-14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章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一)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大前提下,我校内部治理机构不断完善,党委、行政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校行政和校学术委员会比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校行政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未加任何干预;学校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  

(二)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在既往发展的基础上,正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探索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这将有效推进学校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学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需居安思危。学校需要积极应对和解决在深化内涵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等方面所面临的任务、困难和挑战。  

二、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及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专题会议。依托各级学术组织,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事业发展、学术咨询、学术评议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有效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1、审议专业发展规划,关心本科教育

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听取相关专业发展专题汇报,对《本科招生专业招考科目要求报送表(2020版)》等进行审议,深入分析各学院专业发展方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积极推荐优秀成果、选拔优秀人才

校学术委员会对各类奖励、专家申报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通过会议、函评等方式择优推荐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等。对2017年度学校二、三级教授聘期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关评定意见。  

3、严格把握学术标准,规范学术道德行为

校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专业优势,对学术道德建设进行规划、咨询建议和总结。对相关部门提交的存在异议的学术期刊论文级别认定问题进行甄别和鉴定。  

三、校学术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1、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治学作风提供制度保障。  

2、加强学术委员会评审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深化院系学术委员会工作关注度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院系学术委员会对基层学术建设的作用。  

4、增强师生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多方面多形式开展学术诚信教育宣传和学术活动。  

5、主动谋求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议、评定、咨询事项,充分履行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在学校综合改革、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风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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