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汽院发〔2019〕121号)文件精神,关于引进人才配偶安置相关规定,通过报名审核、面试(业务考核)等环节,进行层层选拔经研究决定,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我校教职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在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熊晶,女,1983年1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拟聘为管理岗位(人事代理)(博士配偶)。
张娜,女,1989年12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会计专业专科毕业,拟聘为管理岗位(人事代理)(博士配偶)。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亲访等方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要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719-8238209 何老师 邮箱:qyrsc@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4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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