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我校西城厂区有一批报废资产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设备部门认定上述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拟作报废处理。
该批设备原值约473.2万元。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要求,该批报废设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同时我校委托拍卖公司对我校报废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在十堰晚报发布了拍卖公告。
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至1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资产管理处(8207183)反映。
附件:
1、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
2、公告网址:http://sywb.10yan.com/html/20190604/50005.html
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