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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0-07-0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创新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

2.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为考生做好全方位服务,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录取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做到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相关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审核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学校成立督查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复试条件

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执行。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分批进行复试,一志愿考生先复试,调剂考生后复试。

3.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四、调剂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基本要求》,具体调剂工作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五、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的形式进行,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包含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将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学校采用的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学信网账号。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0515日。复试对象为一志愿符合条件考生。后续复试在2020520日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第一批复试和调剂情况确定。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和要求相同。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思想政治考核、体检。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面试程序一般如下:

考生登录复试系统,按要求做好复试准备,等候复试。

考生进入复试系统面试场景,介绍自己在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考生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问题进行回答。

面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放在面试环节中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英语翻译、演讲、讨论或报告等内容,并能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英语口语测试:考生对抽到的内容进行翻译。

面试专家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试题(问题)由复试小组确定并详细记录面试过程。

2)思想政治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体检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就地完成体检工作,由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考生体检报告,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六、复试费用

按照湖北省有关文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每人60元标准收取复试费。考生复试费用通过远程复试平台缴纳。

七、复试资格审核及所需材料

考生按要求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提交复试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

3.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可附上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上述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文件。

4.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

5.《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正面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照片。

八、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

2.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折合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其中:初试折合成绩参照同批次复试同类型考生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九、录取与公示

1.按照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可由学校按录取规则在相同学科或专业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2.非全日制录取考生按定向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签订的合同需要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上交我校。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不及格者;

2)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复试监督和复核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监察处负责人、研究生处负责人等组成的临时巡视小组(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严格按照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要求,公布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日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241492

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719-8238793

十一、其他

1.本办法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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