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20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2016年以来,教育部不断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启动实施了“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改革。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全面落实 2017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相关改革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监督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落地,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要求,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招生、培养、学籍、就业、奖助、后勤、保卫以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复试录取办法,对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变化和要求,要提前充分告知考生。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和《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附后),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的分数线,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划定相同的分数线。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确保学校相关办法与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三)扎实开展政策培训。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把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传达到本地区所有招生单位,招生单位要传达到培养院系和招生导师。要逐级开展研招改革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切实维护国家招生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通、令行禁止。
二、强化复试工作,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一)加强复试综合考核。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方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规范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二)优化考生调剂服务。针对2017年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招生单位要发挥好调剂在促进人才流动、优化供需配置、保障选拔质量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尽早制定公布调剂办法和程序要求,发布接收调剂需求信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咨询,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充分做好调剂服务。
三、严格规范录取,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计划文件要求,一律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最终下达后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二)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特别要加大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的信息公开力度。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要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和《招生管理规定》,强化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组织过程、招生计划执行、专项招录工作、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于招生单位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纠正。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选拔出具有创新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加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建设,保证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以及参加复试学生名单等。
3.相关学院成立面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校成立督查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办法包括复试条件、复试原则、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录取原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办法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并报湖北省招办备案。
2.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研究生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确定考生复试科目。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研究生处牵头各培养单位组织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我校公布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研究生处负责统计考生笔试科目选择情况,并通知相关科目命题人员命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2)命制试题
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做好复试试题命题工作。命题教师由相关学院负责人指定,研究生处备案。学院负责人负责对命题教师培训命题内容、要求及保密责任等。命题教师在保密环境下自行命制试题,完毕后将印刷好的试题密封交到研究生处。
复试试题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笔试时间90分钟,闭卷考试。试题难度应为本科生成绩达到中等即可。试题页面可不留答题空白,考生在答题纸作答。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3)阅卷评分
原则上,命题教师即为阅卷教师。笔试结束后研究生处将分专业收集的答题纸交给阅卷教师进行评分。阅卷老师做好成绩核算后将试卷和答题纸一并上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专业课笔试成绩登录工作。
5.面试
(1)面试内容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试题(问题)由面试小组确定。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
面试程序一般如下:
①考生随机抽题,在指定区域候考。
②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问题进行回答。
③面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放在面试环节中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或报告等内容,并能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外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①英语口语测试:考生用英语对个人情况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3分钟。
②面试专家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2)成立面试小组
相关学院成立面试小组,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分别成立1-2个面试小组,负责本专业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应由5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面试可邀请企业专家参加,面试小组名单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由研究生处备案。
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有一人专门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一人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并填表。复试考生较多单位可额外配备1名记录员。由面试小组推选1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面试工作。
(3)成绩评定
面试小组成员对照《综合面试评分表》现场独立打分,记录员负责统计成绩并做好《复试情况表》的记录工作,完成后及时上报研究生处。
6.资格审查与体检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实施,对学生资格、思想政治、心理健康进行全面审核与考察。
(2)体检
体检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校医院实施,体检后校医院将体检结果及时上报研究生处。
7.录取
研究生处负责整理各面试小组上报的《复试情况表》,汇总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按照初试折合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调剂考生按照专业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可由学校按录取规则在该专业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要求进行公示。
8.监督巡视
学校成立由领导小组组长、监察处负责人、研究生处负责人等组成的临时巡视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复试录取期间,对外公布监察处监督电话,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监察处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日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予以调查,调查属实的报领导小组复议。
四、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和要求 |
负责单位 |
完 成 日 期 |
1 |
启动复试工作、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 |
研究生处 |
3月17日 |
2 |
发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3月20日 |
3 |
确定复试名单 |
研究生处 |
3月24日 |
4 |
确定命题老师和复试小组名单、面试地点、组织复试试卷的命题工作和公布复试安排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3月24日 |
5 |
命题老师、组织复试小组培训 |
研究生处 |
3月25日 |
6 |
上交复试试卷 |
相关学院 |
3月27日上午 |
7 |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研究生处 |
3月28日上午 8:00-9:00 |
8 |
组织考生体检、上报体检情况 |
校医院 |
3月28日上午 |
9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3月28日下午1:30-3:00 |
10 |
工程管理硕士政治笔试 |
研究生处 |
3月28日下午3:30-4:30 |
11 |
综合素质面试 |
相关学院 |
3月28日下午 3:30 |
12 |
综合素质面试 |
经管院 相关学院 |
3月29日上午 |
13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研究生处 相关学院 |
面试完后 |
14 |
组织复试试卷评卷统分 |
相关学院 |
笔试完后 |
15 |
上报复试情况表 |
相关学院 |
面试完后 |
16 |
汇总公布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处 |
3月30日 |
17 |
第二轮复试 |
研究生处 |
根据需要开展 |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领导和协调监督职能,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个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及时沟通,强化协作。此次复试工作涉及五个教学单位,在复试工作中务必做到及时沟通,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复试录取期间,应充分尊重硕士生导师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
3.严格纪律,树立安全意识。各相关单位务必将安全保密措施和要求贯彻到复试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将安全保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职能岗位,确保复试工作安全。考生复试成绩在公布前严格保密。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以人为本,服务考生。为保证学校良好声誉,为今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务必做到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对复试未录取考生,应当耐心释疑,积极开导。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创新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学生。
2.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为考生做好全方位服务,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录取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做到所有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加强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录取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相关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组织考生面试,审核面试记录和面试结果,并对面试结果负责。
4.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学校成立督查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做法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三、复试条件
1.学校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执行,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考试报名情况确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和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统一进行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四、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受限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且符合工程管理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调剂我校工程管理专业。
(6)所有非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校外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考核、体检。
1.专业课笔试
(1)重点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面试
(1)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或报告等内容,并能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3.思想政治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六、复试方式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的30%)
相关学院根据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阅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工程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笔试的形式在复试中进行,两门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70%)
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具体试题(问题)由面试小组确定。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在面试环节中进行,重点考察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或报告等内容,并能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4.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相关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邀请企业专家参与复试。
七、复试程序
第一批复试时间3月28-29日,后续是否安排复试,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报到,领取体检表、复试情况表、导师双向选择表和早午餐券。复试时免收复试费和体检费。
(1)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1张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4)政审表(单位的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用于思想政治考核;
(5)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7)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后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3.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八、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初试折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公示与录取
1.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录取到所报考专业。调剂考生按照专业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可由学校按录取规则在该专业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由研究生处公示三天。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按要求公示十个工作日。
2.定向生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报考我校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的考生,一律按定向政策执行。签订的合同需要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上交我校。
3.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复试监督和复核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监察处负责人、研究生处负责人等组成的临时巡视小组(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在复试过程中,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严格按照准确、规范、充分、及时的要求,公布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研究生处网站。
4.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日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9-8241492
校监察处监督电话:0719-8238793。
十一、其他
1.本办法报湖北省招生办备案。
2.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面试小组成员须由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面试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复试考场,不得迟到、早退。
3.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开始后手机应关机或调成静音。
4.面试小组成员必须全员同时在场方能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
5.面试小组成员应注重礼仪规范,充分尊重考生人格。
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必须进行,且须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提问测试。
7.面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8.面试小组应制定统一面试标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
9.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在《综合面试评分表》上签字。
10.面试秘书负责对考生作答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完成后汇总成绩,交由面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11.面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一、面试小组工作职责
1.与研究生处密切联系,组织安排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
2.按文件要求,确定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明确小组成员分工。
3.组织召开面试小组会议,学习《面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统一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负责综合面试全过程,评定面试成绩。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二、面试小组组长职责
1.负责选定面试地点,指定外语提问教师和秘书,并及时通知研究生处。
2.负责召集面试小组成员,制定评分标准和分数跨度范围。
3.负责培训面试教师,明确注意事项,告知回避制度。
4.负责掌控面试过程,灵活掌握面试时间,按时完成面试任务。
5.负责审定面试结果,审核综合面试评分并签字确认。
三、面试小组成员职责
1.充分准备面试问题,综合考察学生的各项素质和能力。
2.外语提问教师负责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工作,面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3.认证、客观、公正的给每一位考生打分,并在综合面试评分表签名。
4.对有需要说明的问题或者给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四、面试小组秘书职责
1.协助组长安排面试考场,准备所需器材,发放各项资料。
2.面试前收取考生填写的《复试情况表》,在综合面试考核栏内详细记录考生作答内容与面试小组成员评分情况,报组长审核签字,并在记录员处签名。
3.汇总面试小组成绩,按要求进行折算,在复试结果处签名。
4.整理《复试情况表》、《综合面试评分表》、录像资料,面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研究生处。

考生姓名:复试专业:
考核内容 |
考核点 |
分值 |
得分 |
面试评语记录 |
综合素质考核 (80) |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
20 |
|
|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
20 |
|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
20 |
|
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
10 |
|
5)心理素质 |
10 |
|
外语听说能力 (20) |
6)英语听力 |
10 |
|
|
7)英语口语 |
10 |
|
综合面试得分 |
100 |
|
签字: |
注:1.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考核(80%)和外语听说能力(20%)组成,满分100分;
2.请分项打分计算总分,做好面试评语记录,签字后交秘书汇总;
3.面试成员须在面试现场独立打分。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复试时间:20年月日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准考证号 |
|
复试学院 |
|
复试专业 |
|
学习/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通信住址 |
|
初试成绩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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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考生填写 |
复试情况 |
复试内容 |
成绩 (百分制) |
折算成绩 |
签名 |
综合面试(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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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面试小组填写 |
专业课笔试(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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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研究生处填写 |
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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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研究生处填写 |
复试后总成绩 =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50%+复试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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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研究生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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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复试结果部分填写成绩后必须签字留存;
2.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登记成绩并汇总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3.此表由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时交给面试小组记录;
4.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部分的情况记录和成绩登记工作,完成后上报研招办。
综合面试考核表
(注:以下内容由面试小组填写)
面试小组 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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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 试成绩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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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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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情况记录 |
面试小组组长签字:记录人: 年月日 |
注:1.面试情况记录主要为面试过程的问题与回答,作简要记录,可另附页;
2.综合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8—29日
复试项目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要求 |
资格审查和体检 |
3月28日8:30开始 |
报到、体检 |
校医院 |
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领取《复试情况记录表》、《导师双向选择表》、《餐券》;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体检完后在桃园就餐 |
笔试 |
3月28日13:30-15:00 |
汽车工程学院专业课笔试 |
第六教学楼6311教室 |
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 |
3月28日13:30-15:00 |
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气学院专业课笔试 |
第六教学楼6411教室 |
3月28日13:30-16:30 |
工程管理硕士专业课笔试和政治笔试 |
第六教学楼6314教室 |
综合面试 |
3月28日15:30开始 |
机械工程学院面试 |
机械学院办公楼207等候,206面试。 |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内等候,并在候考查看分组情况。 |
3月28日15:30开始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面试 |
第六教学楼6106等候,分别在6105、6114面试。 |
3月28日15:30开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面试 |
材料学院办公楼507等候,506面试。 |
3月29日8:00开始 |
汽车工程学院面试 |
第六教学楼6303等候,分别在6301、6305、6307面试 |
3月29日8:00开始 |
经济管理学院面试 |
第四教学楼4教5楼会议室等候,分别在4教2楼会议室和5楼会议室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