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5—2016学年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 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5-2016学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以落实《清单》要求为重点,不断细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全面、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为学校提升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推动依法治校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学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制度落实,依法全面公开
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制度,把落实《清单》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按照《清单》要求,逐条逐项对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梳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并安排专人跟进督办落实。并通过校园网、校报、微信、微博、办公系统等多种渠道,依法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权力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一是学校纪委按照党委常委会工作安排,下发了《关于2016年重点监督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监督监察工作的重点,并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了监督抽查,督促责任落实。二是纪委通过列席会议、现场巡视、联合检查、信访核查、重要环节监察、出具廉政说明材料等方式,对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党务、校务公共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工会依法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健全和完善了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通过召开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监督。起草了《教代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的职权,特别是强调了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三)丰富公开渠道,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传统信息平台建设。学校打造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强化校园网、公文系统、报纸、校园广播、公告栏、信息简报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二是加强民主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各级党政群团组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等联系师生、公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决策提供渠道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校通过校园网、公文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布重要通知公告970余条,会议纪要60条。通过信息公开专网、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主要内容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和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其他信息。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的基本信息通过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页对外公开,学校定期对学校简介、办学规模、校领导简介、学校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更新,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代会相关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通过信息公开网和公文系统进行公布。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原则,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工程,建立了专门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zs.huat.edu.cn),除了按“清单”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页面公开招生信息之外,还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了包括“清单”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2015-2016学年度,招生信息网共计公开招生信息46条,招生办新浪微博发布招生信息81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回复学生咨询399条,及时如实地公开了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资料,以及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录取方式、招生录取分数线与录取结果等信息。我校无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一是集中分类公开招生信息。学校根据招生信息量大、时效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了集中分类公开招生信息的方式,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
二是建立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公开渠道。在传统招生信息发布方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全新的信息发布渠道,建立了杂志、报刊、网络、宣传视频、现场咨询会、校园开放日、网上访谈、微博微信、QQ答疑等方式,以确保不同人群的信息渠道获取需求。
三是强化校内招生信息公开服务。为满足学校师生对招生信息的获取需求,一是做好招生办公室的咨询接待工作,及时解答各种咨询问题;二是将各类招生信息,比如: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编印成册,发放给学校师生;三是通过招生办公室短信发布平台,及时将最新的招生信息发送给教师。
2.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坚持以“五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公开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招生录取阶段,设立考生咨询、申诉专线,将各种研究生招生政策向大众公开,让大众知情,接受大众监督充分做到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公开招生工作程序。主动公开了招生工作流程,在报名、考试、录取几个主要工作阶段,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处网站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规定的各类信息,全程接受大众和师生的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主动公开了复试录取办法,分专业招生计划,对拟参加复试的研究生成绩和拟录取的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开了招生咨询及申诉通道,设立招生咨询专用QQ群、热线电话等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三是公开招生工作结果。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研究生处网站主动公示了研究生录取结果(2016年我校共录取硕士研究生47人),让公众知情,接受监督。已公布的有:《关于对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的通知》、《关于补录杨胡飞、蔡甫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公告》、《关于补录丁博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等关于研究生录取的重要信息。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收费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学校2016学费收费目录、2016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2015决算公开表、2016年部门预算。财务处网站还公开了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等,除了在财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外,还张贴在财务处宣传栏内,方便多种形式的浏览。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财务处部门网站上共更新部门工作动态107条、通知公告594条、财务政策法规66条、资料下载33条。
2.招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学校通过国家规定招投标信息发布媒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以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资产管理处网站等平台发布公开招标项目信息27项,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全部公开,年度集中采购项目清单、采购进度、采购结果均以报表形式上网公示。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人事招聘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专项公开招聘和聘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对外公开招聘一般人员流程。及时上报省人社厅学校当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招聘公告。年度招聘计划发布在学校官网首页及人事处网站,对经考核合格拟录用的人员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招聘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共发布信息8条。
2.职称评审工作。为做好学校2016职称评审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并出台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业绩与科研成果量化计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了评审资格条件、指标下达原则等事宜。实行三级评审(学院(基层单位)初审、学校学科组评议和学校高评委评审)和三级公示(资格审查材料公示、学科评议组评审结果公示、高评委评审结果公示),2016年职称评审的程序严谨、合法、有序,三公原则贯穿始终。共发布信息7条。
3.师资培养工作。公布国内访学项目通知、选拔标准及录取人员名单,发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职工在职博士(后)培养办法》。发布了《2016年青年教师工程能力培养通知》及《关于开展“青年教师工程能力培养”专项培训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发布信息4条。
4.岗位聘任及教师节表彰评比工作。制定了《2015年试点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从岗位设置、定编定责、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分两批)全程在公文系统公示。开展了2015年教师节表彰评比工作,评选出优秀教师标兵4人,优秀教师41人,先进工作者27人,评选方案、评选条件、评选结果全程在公文系统公示。开展校内招聘,招聘启事、招聘条件在人事网站公布。共发布信息12条。
(五)教学和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教学管理服务方面。学校教学机构设置、业务分类、办事指南、工作流程、下载中心、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专业介绍、每学期教学安排(周历)、日常工作通知、最新动态,集成了教师和学生使用率较高的选课系统(含考试成绩查询)、毕业设计系统、实习管理系统、网络课堂等均在教务处网站和“教务在线”公布。
2.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就业信息网站公布了《2015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就业质量报告》等报告,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2015-2016学年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公开信息395条、各媒体访谈公开信息28条、就业指导公开信息16条、企业服务信息公开4条、招聘信息公开114条、招聘会信息公开331条、创业服务信息4条、公考信息3条、就业中心新浪微博公开信息4条。2016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就业相关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在2017年1月6日前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就业信息网进行公开。
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更新了2016年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每年新生入学人手一本新版的汇编。按照汇编中《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励学金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开展人民奖学金、东风奖学金、考研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每月的勤工助学工资发放予以公示,以上管理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名单发布在学工部网站事务管理—评优评先栏目里,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工资发放明细公布在学工部网站事务管理—勤工助学栏目里。
二是根据修订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开展学生的评奖评优和违纪处理工作,所有办法发布在学工部网站事务管理—评优评先栏目里。
三是《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七章已经对学生申诉流程和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相关条例也进行了公开,规定公布在学工部网站事务管理—评优评先栏目里。
学工部网站发布学生管理服务类信息97条,其中日常管理16条、学风建设9条、评奖评优19条、勤工助学9条、学工部文件44条。
(六)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1.公开学位管理制度。公开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规定(试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
2.公开学位授予标准。根据2016年上半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及时制定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和修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在公文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对外公布。
3.公开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公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名单,特别公开了破格获得学位的毕业生信息(姓名、学号、专业、学业信息、破格授予学位条件等),确保学位授予工作公开透明。根据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办〔2015〕18号)文件精神,做好学士学位信息查询和管理,及时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工作。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1.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我校副校级调研员陈永教授率团(团组成员包括:梁玉红、张晨阳、孟光、陈诚)对德国巴登-符腾堡双元制大学及其合作企业和其欧盟伙伴院校南丹麦大学进行了访问交流。该团组成员的出国信息在提交因公出国批件材料前在我校公文系统“公示公告”栏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示。出访完成后,该团组的出访总结报告也在我校公文系统“公示公告”栏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示。
2.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公开情况。目前,学校获批有中英合作项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英国波尔顿大学合作举办车辆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和中法合作项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法国贝尔福-蒙比利亚工程技术大学(UTBM)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两个项目的相关信息均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和学校招生网、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站上予以对外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部门、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点及受理程序。因我校每周设有校领导接待日和校长信箱,2015-2016学年未收到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积极优化信息公开组织流程,增加了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了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我校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安排部署,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扎实开展,但是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均衡。二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晰,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学校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丰富。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的作用,开展全校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强化专兼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学校职能部门管理服务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好学校基层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督促工作。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根据《办法》、《清单》要求,在加强保密信息审核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学校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相应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制度和配套制度,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学校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网的内容和功能,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加强交流互动,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八、其他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238177。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