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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9-25 作者: 点击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服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特编制《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参见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中“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学校“信息公开”专题网站(网址:https://xxgk.huat.edu.cn/)查阅《目录》,或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办公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楼党政办公室)。

(二)公开方式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一般通过门户网站、文件、文本和其它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开。根据需要,亦采取会议的形式予以发布。

(三)公开时限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一般会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工作、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校历规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19-8238177。

电子邮箱:xxgk@huat.edu.cn。

办公地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楼305室)。

邮政编码:442002。

(二)受理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原则上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审查通过后,受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15日)给予答复或提供信息。

对于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信息的单位,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联系方式;对于属于本校不予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于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3.收费说明

学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费用,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有偿方式提供学校信息。

4.服务投诉

公民、法人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依规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反映。若对党政办公室处理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511、512、513室。

联系电话:0719-8238793、0719-8281521。

电子邮箱:jw82387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