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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2022-03-02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坐落于世界著名道教文化圣地武当山北麓、汉江秀水之滨、南水北调源头,中国商用车之都的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汽车命名、最具汽车特色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校园”。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事业单位,学校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教育,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并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其他形式和类型教育。

主要职责是:

1、人才培养;

2、科学研究;

3、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是省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学校目前设有5大类机构,分别为:职能部门、直属机构、科研机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其中职能部门21个,直属机构8个,科研机构3个,二级学院12个,科技学院1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58,100.01万元,比上年增加 25,300 万元,增长77.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12万元,事业收入19,710万元,经营性收入9,650.08万元,其他收入13,187.31万元,上年结转1,80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7,410万元;二是新增经营性收入9,650.08万元;三是其他收入增加6,980.6万元。

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8,100.01万元,比上年增加25,300 万元,增长77.13%,其中:基本支出28,350万元,项目支出29,750.01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3,8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70万元;项目支出中,高校科研课题项目2,800万元,高校债务还本付息专项1,247.43万元,高校基本建设专项9,000万元,学生资助专项2,465万元,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不可预见费项目1,287.5万元,其他项目11,950.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3,700万元,其中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比上年增加389万元,高校科研课题项目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高校基本建设专项比上年增加9,000万元,其他项目比上年增加11,950.08万元,主要是新增经营性支出9,650.08万元,不可预见费比上年增加25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70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水电费8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344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9万元,工会会费35万元,福利费200万元,印刷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万元。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费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330万元,增加8.17%。增加原因:新修李园学生公寓,水电费增加80万元,物业管理费增加48万元;福利费增加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0万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4.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9万元,较上年压减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3.8%;公务接待费21万元,比上年预算压减4.5%。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因公出国访问、访学和国际交流。学校对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革后,大幅度减少公务用车,现有公务用车4辆,因现有车辆都非常老旧,部分用车业务向社会购买服务,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校公务接待。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2019-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学校2022年基本支出中的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中的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费等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4,435.91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35.91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00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3,304.91万元。增加原因:设备购置费用减少,但高校基本建设专项增加4,000万元,用于支付李园5号学生公寓工程进度款4,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学校固定资产原值为95,147.68万元,比上年增加674.69万元,增长0.71%。新增资产主要是教学仪器、家具用具、科研设备等。学校无形资产原值为4,243.14万元,比上年增加405.14万元,增长10.56%。

学校固定资产原值包含房屋和构筑物65,442万元,通用设备21,193万元,专用设备3,559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4万元,图书档案2,53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064万元。

学校公务用车数量控制在4辆,学校现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目的绩效目标,覆盖了全部财政预算资金;执行中,本部门将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执行,指导以后年度预算执行。

学生资助专项预算绩效情况如下:

 

项目绩效总目标

名称

目标说明

学生资助专项

1、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资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有学上,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
2、让受助学生同了解国家政策,学会感恩、学会诚信,顺利完成学业,成为栋梁之才。

学生资助专项

1、资助我校7600余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让学校所有家庭贫困生都能在学校正常接收高等教育,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辍学。
2、让受助的毕业班学生学会感恩、学会诚信,顺利完成学业,顺利走上社会,成为栋梁之才。
3、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学业奖学金做到100%覆盖。

长期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人数

7600人次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率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精准扶贫、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受助比例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助学金生均

3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生均

5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受助学生就业率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受助学生完成学业率

100%

计划数据

年度绩效目标表

目标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学生资助专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95%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人数

7600人次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

20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

8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6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受助学生完成学业率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受助学生就业率

9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励志奖学金生均

5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国家助学金生均

3000元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率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精准扶贫、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受助比例

100%

计划数据

学生资助专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学业奖学金覆盖率

100%

计划数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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